关于全省民政工作
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
拟推荐表彰对象的公示
根据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民政厅 关于开展全省民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》,经层层推荐、严格审核,拟推荐十堰市低保管理中心、竹山县民政局、丹江口市民政局、郧阳区民政局、郧西县福利院、房县民政局等6家单位为全省民政工作先进单位;十堰市民政局孙贺、竹溪县民政局邹建华、茅箭区婚姻登记中心柯勤、房县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何猛、郧西县社会救助局代小飞、郧阳区救助管理站王成、竹山县社会福利院卢翼、丹江口市民政局朱琳等8名同志为全省民政工作先进个人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6年8月10日至2026年8月14日。
广大干部群众如发现公示对象有影响评先的问题线索,请在公示期间向市人社局、市民政局反映。反映请告知本人姓名和联系方式,内容真实、准确。我们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,履行保密义务。严禁借机造谣中伤、诬告陷害。
联系方式:
十堰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,0719-8654933
十堰市民政局人事科,0719-8117119。
十堰市人社局 十堰市民政局
2026年8月9日
编辑:陈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