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划财务司司长张立新 来源:国新网
近日,《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》(下称《实施意见》)已经公开发布。5月26日下午,国新办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,介绍《实施意见》相关情况。
会上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划财务司司长张立新介绍,为全面推动《实施意见》贯彻落实,人社部重点采取以下几方面措施。
在就业服务方面,建设“家门口”就业服务站、零工市场,打造“15分钟就业服务圈”,就业服务融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,在乡镇(街道)履职事项清单中落实。支持每位劳动者在常住地享受同当地居民同等的就业服务,定期举办“10+N”招聘专项活动,根据不同时间节点特点,开展春风行动、民营企业服务月等招聘活动,向常住人口提供针对性岗位信息。鼓励各地广泛组织分行业、分岗位、分群体等“小而专”现场招聘会。
在创业扶持方面,积极构建“创业培训、创业服务、创业孵化、创业活动”四创联动的支持体系。聚焦创业项目种子期、初创期、成长期和成熟期不同发展阶段,向有意愿的常住人口提供针对性创业服务。广泛邀请知名企业家、创业投资人、专家学者等组建创业导师队伍,为创业者赋能。
在就业援助方面,对符合条件的常住劳动者,按规定及时开展就业困难人员认定。结合就业援助对象特点和需求,制定“一对一”就业帮扶方案。综合运用各类政策服务举措,分类实施就业援助。对零就业家庭,提供针对性岗位援助,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。
在职业培训和技能认定方面,人社部等部门印发《关于推动技能强企工作的指导意见》《关于实施“技能照亮前程”培训行动的通知》,把农民工作为重点服务群体,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行动,指导各地支持企业加强技能人才培养,支持企业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、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,提高企业技能人才待遇。
编辑:董满